焦旭鹏:为死刑增加人道的温度
发布日期:2020-11-08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焦旭鹏,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北京大学刑法学博士。

《死刑的温度》(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9年增订版)一书是刘仁文教授十多年来有关死刑问题各类学术随笔、访谈、演讲的精华总成。它初版于2014年,荣获数个奖项,由于受到读者欢迎,于2019年又推出增订版,既有高雅的学术质地,又难得文笔清新自然,颇具可读性,是一本阐释人道理念,助益人们死刑观念的好书。

一 、考问死刑:人道检视

为什么要废除死刑?对于这样一个学理上论争百年的根本问题,《死刑的温度》一书追溯至意大利刑法学家切萨雷?贝卡里亚的刑法思想,并结合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人道主义及其所蕴含的人权发展来展开论述。书中指出,废除死刑是世界大势,截至2012年,在联合国193个会员国中,已有150多个国家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废除了死刑。近年来,尽管存在个别国家恢复死刑执行的现象,但也有新的国家宣布废除或暂停执行死刑,国际上废除死刑的总趋势并没改变。

贝卡里亚在1764年发表的杰作《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揭露和抨击了封建刑法的混乱、残酷和刑事诉讼程序的不规范,提出“如果我要证明死刑既不是必要的也不是有益的,我就首先要为人道打赢官司”。所谓“人道”,核心的意思是把人当人看,重视人的价值、人的尊严和自由。而“人权”,正是人之为人所应有的一切权利。可以说,“人道”内在地包含着“人权”要求。我国宪法第33条明文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死刑通过剥夺人的生命来预防犯罪,本质上是把受刑者的生命当作预防犯罪的工具,视人为物,亵渎人的尊严,因而与人道的要求是相悖的。《死刑的温度》从人权视角结合国际上理念和实践,详细论证了废除死刑的理由,不仅把联合国及其有关机构在死刑上的态度明确地进行阐明,还把欧洲一些区域性组织在废除死刑方面的活跃表现予以介绍,并指出许多废除死刑国家都以人权作为其政策根据和合法性根据。

人道的价值即使在应然层面是可欲的,具体到特定的语境,其实现形式也可能各不相同。中国当下采取的态度是保留死刑但慎用死刑,在立法上逐步减少死刑罪名,在司法上严格控制死刑适用。该书提供了一份在立法上逐步减少死刑罪名的带有妥协务实色彩的路线图:“先把非暴力犯罪的死刑罪拿掉,可以先动‘集资诈骗’这类经济犯罪,再考虑‘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最后再考虑暴力犯罪。”这个路线图公开于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出台之后,而在2015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九)之中,包括集资诈骗罪在内的9个罪名被取消了死刑。对此,学界普遍持欢迎态度。由于取消死刑的罪名基本上都是实践中很少适用死刑的罪名,这样的立法社会效果也不错。值得一提的是,书中建议废除实践中运用较多却成效存疑的运输毒品罪的死刑,这在当下仍应高度重视。

既然有了废除死刑的路线图,读者似乎还可期待一份时间表。大概在2006年,著名国际人权法专家沙巴斯教授基于1965年以来全球废除死刑的国家和地区增长趋势判断,25年内死刑将从地球上消失。中国学者的观点则显得有些悲观。有人在1994年提出中国完全废除死刑是一个“百年梦想”,还有人认为“百年梦想”超出通常生命长度遥不可及,不如“70年预期”更有助于保持压力增强动力,保持冷静以免冒进。刘仁文教授对此提出反思,认为如果从理论上击垮了死刑的存在基础,在实践中如何废除死刑要好办得多。他的理论愿景旗帜鲜明:除严重的谋杀罪,其他所有犯罪都应当立刻废除死刑。如何使废除死刑的路线图付诸实际而更快地接近这一理想,至今仍是一个十分困难而有价值的中国问题。

二、控制死刑:步步设防

在一个暂不能废除死刑的国家,如何做到更好地控制死刑?读了《死刑的温度》一书后得到的基本结论是:步步设防。这可以在立法、司法、社会不同层面展开讨论。从司法上控制死刑,是实现人道要求的重要方式,该书讨论了诸多办法,最具“步步设防”之气象,略述如下。

在侦查取证阶段,要严禁刑讯逼供,保障律师在场权。在审判阶段,不能证据上达不到“办成铁案”标准就“留有余地”改判死缓,而应坚持“疑罪从无”。支持死刑核准权收回最高人民法院,并建议死刑复核不应设立期限,应让律师和检察机关参与进来;死刑复核结果出来后,要直接通知律师。到了死刑执行阶段,建议死刑执行权从法院剥离转给司法行政机关,因为死刑判决是司法权,而死刑执行是行政权;即使下达了死刑执行命令,也不能到交付执行只给7天时间,而至少不能少于1年,足以提供受刑人寻求其他程序救济的机会。建议在死刑案件中增设特别赦免程序,赋予被判处死刑者申请赦免或者减刑的权利……如此种种,不胜枚举;运思之繁,令人赞叹,而每一个精心设计的方案,都包含了对生命的谨慎和尊重。当然,被害人或其家属的感受和利益也必须充分考虑,作者又主张死刑案件不应排除刑事和解,建议国家建立对刑事被害人的补偿制度。

据书中介绍,自2007年死刑核准权收回最高人民法院以后,死刑执行的数字急剧下降,2012年初刑法学界即公认当时这个数字比过去减少了一半,这是了不起的进步。刘仁文教授强调,数字他不敢说,但要说“了不起”的进步。而今八年已然过去,前述“步步设防”的刑事司法设想有的已成现实,有的仍归于理想,相信这些设想自有其价值所在。

三、探究死刑:立体分析

《死刑的温度》对死刑的探究相当丰富和深入,这在很大程度上受益于其颇具特色的研究方法:对死刑进行立体分析。死刑是一个重要刑种,但该书对死刑的探究远远超出了刑法的视界,涉及国际公约、宪法、刑事诉讼法、刑事执行法等重要观察维度。

书中关于死刑执行的探讨颇为引人瞩目,彰显了刘仁文教授“立体刑法学”研究中“后望行刑学”的方法论旨趣。该书收录了9篇文字讨论死刑的执行问题,废除“死刑立即执行”的提法、死刑执行的权限归属、死刑执行方式从枪决改为注射等问题都有讨论。死刑执行从“广场化”到“剧场化”,从枪决到注射,反映了中国在死刑执行上的人道化历程。刘仁文教授结合自己当年在基层法院挂职锻炼时的亲身经历,描述了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对死刑犯进行公判大会后押赴露天刑场执行枪决的场面和个人感受,虽不敢具体而微,但足以震撼人心。而今公捕公判大会几近绝迹,死刑执行更是秘不示人,变化不可谓不大。死刑执行的注射方式相较枪决方式而言,一般说来要更为缓和,不仅使受刑人减少痛苦,也不再有暴烈血腥的场面,尊重了人与生俱来的怜悯之心。

在中国推进注射执行死刑的过程中,有一个细节颇值得玩味。注射所用的药品须由负责执行的法院从最高人民法院领取,一次执行所用药品的价格起初是600元,后来降为300元,到了2007年就改为免费提供。这难道不是国家治理能力提高,实际执行死刑人数大为减少的一个生动注脚吗?既然从死刑执行的趋势看,国家治理实际上更少依赖死刑,那么在刑法立法上减少死刑就有了实践中的理由。从立体刑法学的角度来说,“后望行刑学”的所见,理应反馈为刑法立法的参考。

刘仁文教授十几年间在各类期刊报章上撰文、四处发表演讲、接受访谈,孜孜不倦为推动废除死刑鼓与呼,他的决心从不动摇,他的立场持之以恒。在疫情的长夜里读罢此书,我深为其坚韧所感染,也从其见解中受益。不过,倘若试图一口气读完,可能未必是该书的正确打开方式,因为作者的相同观点和相近论述散见于不同时间不同场合不同体裁的篇章中,遽而读之,未免略有重复之感。读者虽可“宽恕”编排时剪裁协调上的困难,但不如置于案头床端,时而拿起读上几篇更为惬意。但这丝毫不影响此书的厚重,因为每一篇文字都有其特别的意义。

死刑是寒冷的,而人道是温情的。废除和限制死刑的每一分创思,善待死刑犯的每一种关怀,乃至为推动死刑废除所做的每一丝努力,都是为死刑增加人道的温度。现在所见的《死刑的温度》是一个增订版,我衷心期待该书继续修订推出第三版。因为每修订一次,就会让人们知道死刑又可增加几分人道的温度,直到死刑被温暖融化,不复存在。希望这本《死刑的温度》,伴你我穿越大疫之年的萧杀之秋,清冷之冬,早日迎来疫去人安佳讯,得享春之生机,夏之绚烂。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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