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鹏:建设新时代“四有”法学院
发布日期:2021-03-31 来源:吉林大学法学院 作者:何志鹏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作为党亲手创办的法学教育与研究重镇,吉林大学法学院如何在千帆竞发的全球教育发展洪流中抓住机遇,迎接挑战,看准变局,开创新局,是所有吉大法学人关注和思考的问题。方向就是旗帜,方向就是动力。在这样一个重要的时代交汇点上认真探究和审慎定位吉大法学的发展方向,可以避免我们在法学教育的战略规划和战术设计中盲从、盲动,进而凝心聚力,执着前行。基于吉大法学厚重的学科发展史和坚定的时代责任感,我们厘清了吉林大学法学院建设的历史坐标,达成了建设新时代的“四有法学院”的共识。

吉林大学法学院建设的历史坐标

考虑吉大法学的发展方向和步调,首先应当了解我们在哪儿,我们处于什么状况。如果最简单地概括,可以说,我们的法学教育随着我们所处的世界、我们所生活的国家的发展变化而正在新时代中奋力前行。

从国际秩序看,各国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一方面东升西降,中国的国际影响日益增加,走向国际舞台中心的中国既迫切需要增进对国际法律规范的把握和参与,也要充分有效的维护自身的海外利益。另一方面,国际社会的风险增多,国际斗争、包括法律斗争的潜在可能性增大。

从国家发展的方向看,我们正处于全面小康社会目标达成,全力推进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第二个一百年目标建设的关键时期。国家的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发展,对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要求不断加强。每一个中国高等教育的参与者和科学研究的从事者都既感到使命光荣,也觉得责任重大。

从法学教育发展的角度看,全面依法治国的蓝图进一步展开。从改革开放后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法学教育界承担着建设社会主义法律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崇高任务,面临着建立新中华法系的伟大工程。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身处祖国东北、“地偏心不远”的吉大法学,必须积极投入国家建设发展的主战场,乘风破浪、奋勇搏击,从建设“四有法学院”入手,唱响新时代、奋进新时代,为吉林大学的学科建设提供坚定支撑,为国家的法治发展竭尽真诚和努力。

建设“有思想的法学院”

要把吉林大学法学院建设成有思想的法学院。纵观古今,高水准的法学教育机构必须拥有标志性的学术思想,进而形成一个旗帜鲜明的学派。学术思想闪耀着理性的光辉。在吉大法学的成长道路上,张文显教授领衔的“权利本位”学说,自其创立之始,就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不仅溢出了法理学的领域,而且溢出了法学学科,国内外很多学者对于权利本位的观点高度赞赏、心悦诚服,这显然是吉大法学学术思想的重要巅峰。

在当代中国,锤炼高水平的学术理论,首先必须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当代中国的法学院,形成具有时代特征、融入新发展理念的学术成果,必须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这一思想的指导和引领下,博览古今、汇通中外,立时代之潮头,发思想之先声,阐良法之精要,述善治之津梁。新时代的法学院,不能甘于平淡、平庸,即使在平凡的学术研究中,也要酝酿和凝练出符合时代特色、反映国家发展方向、体现世界文明进程的学术思想。要形成具有洞察力、解释力、指引力的理论,就需要高度重视学科交叉和融合,注重与国内外实力强劲的学术机构增进合作,砥砺创新,交流借鉴。在法学理论、部门法学、国际法学各领域,精研细审,法学内部诸学科之间交叉融合,法学学科与哲学、历史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等人文社会科学,与医学、理学、农学、工学等学科深度协作,为法学学术的发展探寻新路。

在法治学术理论的构建过程中,既不能迷信外国的理论和观念,也不能罔顾中国法治尚处于初级阶段的现实。既不应妄自菲薄,也不宜夜郎自大。要秉持文明交融互鉴的基本理念,按照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原则,促进法治文化的交流沟通,在充分了解和甄别相关法律制度、法律历史优劣长短的基础上,认真对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考虑、认真探讨,着力构建新时代中国法系,为世界法律文化、法治文明贡献自己的力量。

建设“有智慧的法学院”

有智慧的法学院是吉大法学长期追求的目标之一。法学院的智慧转型和智慧升级,重点在于形成针对育人标准和育人规范的新范式。建设有智慧的法学院,要求吉大法学必须在人才培养方面作出符合社会特征的规划,为国家法治建设和事业发展育成卓越人才。大学,既要有传道解惑的教学大师,也要能培养出自身成功、利国利民的杰出人才。

随着社会实践的不断拓展,法学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在不断刷新。法律这一大学中历史最悠久的专业要老干新枝、老树新花。在大数据、人工智能飞速发展的时代,人才培养的智慧转型也要求能够紧跟时代科学技术的步伐,充分利用科学技术手段的便利,认清数字经济与社会中的风险与潜在问题,建立面向21世纪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蔡立东教授主持的“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坚持“以数析法、循据论理”,就是在向人工智能靠近的重要步骤。

一个卓越的法治人才,既要对法律规范框架有着坚实而明晰的了解,对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律规范有着准确而透彻的把握,又需要熟悉法律的操作方式与运行过程,对法律论证、法律推理、法律逻辑能够有效应用。但是,培养卓越法治人才仅凭知识和技术是远远不够的,更需要深刻理解法律运行中的智慧。法律不能在法律自身的逻辑中去理解,更不能认为社会生活建筑在法律规则之上,而应当在社会生活的基础之上去认知和理解法律。案例教学的目的并不限于让学生了解法律生活中的几方面实践情况,模拟法庭的推广也不止于让学生学会“事实-规范-应用-结论”这样的论辩技巧,而更在于让学生理解生活中的法理、法律中的人生理念与社会智慧。只有将法律的概念和规范置于社会生活场景之中,才有可能形成良好的职业伦理,才有可能形成全面的法律人格,才能够为法治中国的建设和完善做出积极的贡献。从这个意义上讲,卓越的法治人才应当是一个了解科学、明晰技术,但更善于应用有机整合这些科学技术的工程师,从法治工程的角度为社会的发展进步作出贡献。

建设“有情怀的法学院”

一个有担当的人要有家国情怀,一个有担当的学院也必须有家国情怀。吉大法学要准确厘定其在社会进步和国家发展大潮中的历史方位,并担负起为国家贡献思想、理论、学说的责任。作为中国共产党一手建立的为祖国建设培养政法干部和管理人才的基地,吉大法学从1948年开始就在东北大地上始终孜孜不倦地为国家的建设和社会的发展推进研究和教育工作。历史和时代告诉我们,优秀的法学院、法学专家要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要把思想、智慧和汗水浸透在人民的事业里。法学不宜将自己禁闭于学术思想和理论的象牙塔里,而要与国家地方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相随而行,要为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的大业尽己所能,要为世界法治进步和法律文化的交流共进、协同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要做到心有大我,在波澜壮阔的时代纵深中将自己的工作嵌入国家发展、社会繁荣、人民幸福、人类进步的宏伟事业。从这个意义上讲,一个优秀的法学院同时也要起到高水平智库的作用,具备条件和能力的研究团队应当面对国家和地方的需求,坚持实践导向、问题导向、国家与人民利益导向,为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咨询报告和决策建议,将学术研究中所提炼出来的理论融入为政府所提供的建议里,把从专业角度观察和思考的法律运行规律、法治系统与进程的基本要求嵌入其对国家决策的建议里。吉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不断探索国家社会需要的前沿,努力为表达出中国的人权观念、人权话语、人权理论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法学院的师生为国家的大政方针献计献策,为立法、司法与执法的过程与效果提出建设性意见,为社会秩序改进的路径贡献出自己的学术成果,不仅为社会治理提供了有益的参照,也使学术研究有了社会生活的源头活水。这样的研究成果针对性更强,理论锐度和深度也会增加。基于社会现实的学术成果会远远高于仅仅进行空洞的学说比较和从逻辑的角度进行分析阐述的论文或著作,对社会进步的贡献度必然大大提升,会产生更鲜明的历史意义。要积极推进与立法、司法、执法、用法的组织机构充分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建设“有温度的法学院”

建设有温度的法学院,意味着要塑造良好的组织氛围,逐渐涵养和丰富良好的吉大法学文化。处于学院服务行列中的每一个成员从服务师生、服务事业发展的高度去认识每一个岗位,并在日常工作的各个细节中体现出来。法学院的建设过程涉及本科生教学、研究生教学、学术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国际交流合作等多个方面,而任何一个方面和环节的工作都彰显着法学院的魅力,都呈现出法学院的精神风貌,都昭示着法学院的素养和质量。法学院的领导、教师、行政人员,都代表着一个学院的文化形象。每一位代表法学院形象者的言行举止,都影响着学院的声誉和未来。一个任课教师不应该把自己看成个宝宝,把学生都要求为完人,不能把自己都完不成的任务当做学生的评价基准。一个行政人员不能总觉得学生来找他就是给他添麻烦,就是扰乱了他的清爽生活。如果一个教师不能够对他所教授的学生充满关爱,以敬业之心传授知识能力与智慧,秉持负责心态评定成绩;如果一个教学管理人员不能从对学生的未来负责的角度去有效回应学生提出的工作要求和权利主张;如果一个学院领导不能善意地从教师和学生终身成长和事业持续发展的视野去公平合理地配置资源、奖功罚过,则法学院的声誉就不可能得以保障,法学院的形象就无法巩固和提升。

我们经常说,校友工作必须从他还不是校友做起,学院的文化必须从生活的点滴做起。我们的很多校友对于李放老师、许肇荣老师、刘兴华老师等前辈印象深刻,就是因为这些老师在这些同学读书的时候就关爱着他们的学习和生活。立德树人不能仅仅体现在纸面上、口头上,更要体现在工作中、行动里。师德师风必须在学院的日常运行每一个环节中得到体现,必须在教育教学的每一个过程全面融入。要建立吉大法学特有的师生成长支持体系,在每一名师生的成长中推进法学院的发展。只有教师在工作中感受到被尊重、被肯定,其才能更敬业地进行教学和研究工作;只有学生感到被关爱、被支持,在学习中被公正对待,其才会对学校、学院充分认可,才有可能在日后的工作中阳光乐观、积极进取,对社会回馈与正能量,对国家奉献积极的工作和建设性的成果。一个有温度的法学院如一个温暖的家庭,要凝练吉大法学人的家园共同体意识,让其中的所有成员感受到有力的支持,获得到奋斗的力量。

吉林大学法学院有着良好的传统,在几代人的共同努力之下,也必然有着美好的现实和辉煌的未来。在这个日新月异的时代,把我们的精神家园建设成为有思想、有智慧、有情怀、有温度的法学院,能够保证吉大法学的发展建设与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进步目标统一,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旋律和谐,与中国改革开放、走向全球治理核心地带的步调一致,与世界人民应对共同的挑战与风险的事业协力奋斗,在法律、法学、法治领域,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在本文成稿过程中,吉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周春国同志提供了多方面宝贵意见,特致谢意。)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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