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短视频创作的品位、格调与责任
发布日期:2021-04-23 来源:《人民法院报》2021年4月23日第06版 作者:薛勇秀

法治短视频既有一般短视频作品的共性,也有法治内容所要求的个性,其政治性、法律性的要求,较之一般短视频作品的要求更高。因此,法治短视频创作者必须坚持把政治责任放在首位,高度重视视频传播的社会效果,自觉地贯彻落实“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的要求,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精神鼓舞、价值引领和思想启迪。

一、讲品位,创作者要树立正确的法治审美观

人类活动的理想境界就是不断地追求真善美,并在不断追求真善美的过程中获得自由和解放。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形态亦是如此。为此,在短视频作品中,不仅要展现人们社会行为中的真善美,而且要更多地追求并展现法治生活中的真善美。

讲品位,就是讲现实生活之美。俄国思想家车尔尼雪夫斯基曾说过这样一句名言:“美是生活。任何事物,凡是我们在那里面看得见依照我们的理解应当如此的生活,那就是美的;任何东西,凡是显示出生活或使我们想起生活的,那就是美的。”这表明,美是人的世界所特有的,美体现在人的生活的方方面面,也体现在人的生活世界的不同层面与构成部分之中。

讲品位,就是讲法治生活之美。法治是现代法治国家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其中同样体现了人们生活形态的真善美。套用人们常说的一句话:法治,终究是人们在社会上的一种生活方式,是一种思维方式,是你每天呼吸的空气、举手投足的修养,个人回转的空间。一个社会人,在做出任何行为之前,都要想一想“合不合法”、有什么“法律后果”,这个思维的过程或许是短暂的,甚至常常也是没有外在表现的,但它与生活经历水乳交融,已经成为理性社会人的一种行为模式。

讲品位,还要讲法律方法之美。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我们正奋进在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征程上。法治社会的基本表现形态就是,普通百姓遇到法律难题不会再去找关系,而是去寻求司法解决渠道,从法律条文里找权益保护方法。人们不必再担心有人声言“我爸是李刚”,不再担心沉冤不能昭雪,不再担心“好人得不到好报”。更重要的是,不用再担心自己合法的权益突然被非法剥夺。任何一个公民,遇到不合法的事情都可以说不,遇到纠纷可以法庭上见。法治提升着做人的价值,亦对明天的美好充满期待。

我们始终认为,法治短视频创作者,也是美的创造者。其创作伊始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在审视法治案件或事件中,区分出哪些是真正的美,哪些是虚假的美。以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审美标准,选取素材、善用素材,把创作的心思放在真善美的表达与营造上。中央政法委和中央政法媒体近来通过各种方式评选出的一大批优秀短视频作品,大都关注社会现实和时代潮流,既坚持用现实主义的眼光去观察生活,又深怀浪漫主义的艺术情怀去提炼生活,让人们从作品中看到真实、美好与希望。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短视频创作者只有扎根现实,明辨美丑,提高修养,坚守初心,才能创作出真正有品位的作品,从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提高审美素养,从作品中获得美的享受、获得积极向上的能量。

二、讲格调,作品要呈现积极的法治生活新境界

我们常说,品位在于人,格调在于物。运用到短视频创作过程中,就是期待通过短视频作品所呈现出的一种“吾之所愿,心向往之”的法治生活新境界。

讲格调,就是要体现法律关系所能达到的基本境界。上世纪九十年代曾有本畅销书《格调》,作者通过敏锐的观察、独特的视角、深刻的分析、幽默的文笔,罗列了大量细节,把美国社会中的社会等级现象和三六九等人的品位作了细致入微的对比,展示了一个欧洲移民眼中的美国等级、美国格调。在美国,尽管人们深信他们的社会非常平等,忌讳谈论等级,但他们的的确确又生活在一个极其复杂的社会等级体系之中,司法更是高高在上。我国政治制度和司法制度与之完全不同,核心特性就是呈现出深刻的人民性,我们所要构建的也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生活境界。借用德国诗人荷尔德林所说:“有一件事坚定不移;无论是正午还是到夜半,永远有一个尺度适用于众生。而每个人也被特别指定尺度所允许的走向和目标,以及我们所能到达之所。”这里的“尺度”不是说自然界的自然法则和人类社会中的社会规则,而是社会主义的法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之光必将照耀着每一个人,法律依其引导功能,为每一个处于法律关系之中的人,指定了其所能到达的境界。

讲格调,也可以很好地体现出创作者的家国情怀。在以人民性为根本特性的政治制度下,法律的人民性也是显而易见的,其表现方式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仅在尊严和权利上人人平等,而且人人会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并建立了一系列保障制度,使得人们可以充分享受到法律的关照与呵护。我们倡导法治短视频创作要坚持“求真、追善、审美”,就是要通过作品致力于展现我国法律的正义之精神,司法人员的执着、奉献与热忱之情怀。

创作者对哪些该展现、哪些不该展现,对哪些细节具有警示意义、哪些细节不能大肆渲染,应当遵循一些最基本的标准。不能为了迎合部分受众的低俗要求,而不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考虑受众的感受和社会影响。事实上,低俗、庸俗、媚俗的作品不仅降低了作品本身的格调和品位,而且也在很大程度上显现了创作者品位不够高的问题,表现出创作者对善与恶、荣与辱、美与丑等现象的认识、判断能力还存在缺陷,更不会给人们带来更多的教育和启示。

优秀的法治短视频作品,其底色一定是有文化和有品行的,一定是呈现了我们社会的平安友爱、诚信有序、民主法治、以人为本、司法为民、公平正义。历经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的历史锤炼,我们的社会已经形成了一些独特的法治文化形态。比如,人民法官除了判案,还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社会稳定工作。在西方法官眼中,法官应该是孤独的,越远离人间凡尘,就越接近法律殿堂的神圣。在我们看来,这恰恰是脱离群众的表现。“马锡五审判方式”为我国司法制度的“人民性”作出了最直白的示范,巡回法庭、“马背法庭”、诉讼调解等各种便民、利民的审判方式,在不同时期都发挥过贴近民众的重要作用。不论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这种审判方式都是全社会所认可的一种积极向上的法治形态,也必然地可以成为法治短视频作品所致力于呈现的一种重要文化背景。

三、讲责任,创作者必须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视频创作者应该考虑自己作品的社会效果,这已成为广泛的共识。当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即将来临的历史时刻,我们有理由要求,并且相信,法治视频创作者们都将张开双臂,以自己的方式与力量去拥抱这个伟大的时代。

讲责任,首先要强调创作者的政治责任。法治短视频创作也是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有着严肃的法律属性,更有着深刻的政治属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广大文化文艺工作者、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都要肩负着启迪思想、陶冶情操、温润心灵的重要职责,承担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以文培元的使命。要走进实践深处,观照人民生活,表达人民心声,创作出更多更好的文艺精品、文化精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精品之所以“精”,就在于其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并鼓励文化领域出大家、出精品,实现从“高原”到“高峰”的转变。文化精品既是某一历史时段艺术发展的高峰,又是一个时代的文化品位和精神高度的代表,是文化强国的真正标志。期待有更多的创作者以精益求精的态度,努力创作更多融思想性、法律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作品,努力打造更多既叫好又叫座的无愧于时代的优秀短视频作品,把最好的精神食粮奉献给人民。

讲责任,还要求创作者具有浓浓的时代责任感。任何创作都要顺应时代之变,并与时俱进。只有与身处的时代积极互动,深刻回应时代重大命题,才会获得艺术创作的蓬勃生机。我们有幸生活在这样一个日新月异的时代,随时发生着习焉不察而影响深远的变化。这就为我们观察现实、理解生活带来重大机遇,也可能带来巨大的困难。难就难在理解生活复杂的结构,理解隐藏在表象之下那些更深层的东西。从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组织的微电影、短视频大赛来看,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创作者加入短视频创作工作。客观地讲,这支队伍创作水平高低有别,但他们并不缺乏责任心。重要的问题在于,如何提升这些创作者对社会生活的深刻理解力。面对我们身边无数的平凡英雄,我们有责任通过形象的塑造,凝聚精神上的认同;有责任通过用优秀的作品,引导人们与新时代的伟大历史进程同频共振。

创作者要把责任担当视为必须坚守的创作底线,时刻认识到作品对于培育和涵养受众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起到关键性作用,时刻认识到任何作品都要经受人民的检验、时代的检验和历史的检验,时刻认识到只有潜心努力,才能呈现出真正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精品力作。我们深信,好的作品绝对不是信手涂鸦、草率之作,一定是兼顾了话题性与思想性的双优作品。要关心受众当下所关注的话题,还要有良好的表现形式,更要有深刻的思想内核,注重体现作品的思想内涵与文化价值。真正优秀的创作者,对作品的态度是敬畏的、谨慎的,这样才能抵达创作的本质。

总之,优秀的法治短视频作品应该具备品位、格调和责任。毕竟,追求美好品位的作品最容易传播,富有格调的现实作品最容易受到关注,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作品最容易共情。

(作者单位: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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