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就等于幸福吗?
财产权存在的意义,仅仅在于保护财富吗?
在不可通约的价值之间,理性选择如何依然成为可能?
历史建筑的主人,可以随意处置它吗?被公众厌恶的艺术品,是否应当销毁?政府征收私人财产,何时才算正当?
本书中,亚历山大教授以全新的人类繁荣理论回应上述问题。
本书是一部财产法基础理论的重要作品。以多元化的人类繁荣理论为主轴,全面阐释所有权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了解美国财产法理论最新发展的重要参考。
作为对既有所有权理论的系统性回应,本书厘清了”所有权”与”拥有财产”的含义,提出了一套兼具批判性与建设性的理论方案,主张人类繁荣是一个涵盖私人自治、人身安全、人格、社群归属与平等尊严等诸多价值的多元概念。本书不仅服务于财产理论,对一般规范理论与法律推理方法也具有方法论上的启发意义。
对于研究财产法、法哲学、政治哲学或法律与正义议题的学者与研究生而言,本书提供了一个不可绕过的理论参照点;对于希望了解“所有权”这一最基础法律概念背后深层道德意涵的普通读者,本书也以其清晰的论证结构提供了可贵的入口。
译者结合国内外研究成果补充了大量注释与参考文献,对作者论证过程中的重要概念和理论背景进行了细致阐释,为读者深入理解本书、拓展相关知识提供了有益指引。
六位教授联袂推荐 财产权存在的意义 财产法重要作品
王利明教授推荐
亚历山大教授在本书中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所有权理论,即财产所有权固有的社群义务并非基于互惠或契约,而是基于所有权人对所属各种社群的依赖,这种依赖关系是人类不可避免的。亚历山大教授将该理论称为人类繁荣理论,并认为这是财产权制度的道德基础。两位译者用流畅的翻译和精当的注释,准确、全面地传达了作者的思想。
—— 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
房绍坤教授推荐
本书中,作者提供了解释所有权理论的全新视角。财产的道德基础究竟是什么,人类繁荣理论何以弥补所有权的局限性,私有财产的权利与义务如何平衡,当下社会中的财产困境如何解决,格雷戈里教授在本书中一一给出了回应。这本书是解释财产法理论发展的重要资料,值得一读。
—— 吉林大学匡亚明学者杰出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马新彦教授推荐
通过本书,我们可以了解到亚历山大教授在财产法基础理论的重要见解,也可以了解美国财产法理论发展的最新进展。人类繁荣理论为理解私有财产的道德基础提供了新思路:人类繁荣才是财产的道德基础,所有权蕴含着固有的社群义务。译者行文流畅、注释翔实到位,向读者完整呈现了这一重要文献,值得推荐!
——吉林大学匡亚明学者卓越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彭诚信教授推荐
在财产法领域,作为功利主义(信息—成本)理论与康德权利理论的替代,亚历山大教授在本书提出了人类繁荣理论。该理论的核心观点是,财产的重要目的是让每个人过上繁荣生活。要实现该目的,就要鼓励每个人自主选择其未来可能的生活前景,自主由此成为人类过上繁荣生活的必要能力。亚历山大教授从哲学、法学、经济学、伦理学等各个视角给予了全面而深邃的学术论证,提供了有关财产权利理论的崭新视角与宏大视野。无论对其观点赞成与否,相信读后一定会有多种心得。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
孙良国教授推荐
财产权、所有权是什么?财产与国家、社会、社群的内在关联又是什么?既有的财产权制度应当如何完善以进入澄明之境?对于上述问题,康奈尔大学的格雷戈里教授进行了深刻的原理探索,拓展了财产权分析的广度,提供了改进既有制度的有效方案,发人深思。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Gerrit De Geest教授推荐
亚历山大教授的这本书对绝对所有权进行了有力的批判,并对财产制度如何能为人类繁荣服务给出了令人信服的阐述。这本书的核心主旨在于它摒弃了无约束的自由,并坚信人类福祉高于个人利益。对于所有对财产法和社会福利理论感兴趣的学者来说,这本书都值得强烈推荐。
——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财产与人类繁荣》
〔美〕格雷戈里·S.亚历山大 著
蔚泽洋 于梦瑶 译
北京大学出版社2026年7月出版
作者简介
〔美〕格雷戈里·S.亚历山大 (Gregory S. Alexander),生于1948年,1970年本科毕业于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分校,1973年毕业于西北大学法学院,获得博士学位,1974—1975年就读于芝加哥大学哲学系。1972年在芝加哥律所Lord Bissell & Brook担任暑期实习生,1973—1974年在美国第六巡回上诉法院担任乔治·爱德华兹阁下(Honorable George Edwards)的法官助理。1975年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担任Bigelow 研究员,此后任教于佐治亚大学法学院(1975—1984)和康奈尔大学法学院(1985—2019),2000年起担任A. Robert Noll 讲席教授,2019年荣休。其间曾担任弗吉尼亚大学法学院(1977—1978)、密歇根大学法学院(1982)、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法学院(1982—1983)、康奈尔大学法学院(1984—1985)、牛津大学伍斯特学院(1988)、马克斯·普朗克研究所(1996)、哈佛大学法学院(1997—1998)、帕洛阿尔托行为科学高级研究中心(2003—2004)、南非斯泰伦博斯高等研究院(2004—2005)、剑桥大学法学院(2006)等机构的客座教授或访问学者。
亚历山大教授有着多重学术头衔。他曾担任美国法学院协会财产法分会主席(1988—1989)和捐赠法分会主席(2001—2002),担任法律与社会协会威拉德·赫斯特奖委员会主席(1999—2000),担任美国法律史学会荣誉委员会主席(2002—2013),担任《美国财产继承和捐赠法(第三次重述)》咨询小组成员和《美国信托法(第三次重述)》的顾问等。亚历山大教授的学术成果丰富多样。他的主要著作包括《财产理论导论》《社群与财产》《财产的属性》《财产法》《宪法上财产权的全球论辩:对美国诉讼程序的教训》《家庭财产法:遗嘱、信托和未来利益》《第四种方式?私有化、产权和新市场经济的出现》等。此外还发表几十篇论文、专著、书籍章节、评论文章等。他教授的课程主要为财产法、信托法。亚历山大教授在财产法领域的研究对美国财产法理论的发展以及法律完善起到了重要作用,也为国际财产法理论的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因此,亚历山大教授荣获2023年度Brigham-Kanner Property Rights奖。
译者简介
蔚泽洋(1998— ),男,内蒙古呼和浩特人。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助理研究员,博士后科研人员(合作导师韩长印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破产法、合同法。吉林大学法学博士(导师孙良国教授),香港城市大学法学硕士,中山大学法学学士。在Hong Kong Law Journal、《民主与法制》《中山大学法律评论》《烟台大学学报》等刊物发表论文。主持博士后面上资助课题、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等,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司法部部级重点课题等。微信公众号“法学学术前沿”编辑,负责中国法学会法学创新网法学核心期刊(CLSCI)论文观察年度报告项目。
于梦瑶(1995— ),女,山东济南人。现任康复大学社会发展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法学、侵权法。吉林大学法学博士(导师房绍坤教授),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学博士(导师Gerrit De Geest教授),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学硕士,烟台大学法学学士。在《法学论坛》、Hong Kong Law Journal等刊物发表论文。主持山东省法学会课题,参与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等。
目录
第一部分 人类繁荣
第一章 繁荣与福利 003
一、 人类繁荣 004
二、 人类繁荣和能力 006
三、 人类繁荣和福利的区分 009
(一) 价值多元论 vs. 价值一元论 009
(二) 偏好满足作为一种价值一元论理论 015
四、 价值一元论在财产理论上的不足 021
五、 多元论和价值的不可通约性 026
六、 价值的客观性 030
七、 在不可通约的善之间进行理性选择 032
八、 互补性分析在司法推理中的应用 038
第二部分 所有权
第二章 所有权和义务 043
一、 社会福利理论中的所有权和义务 044
二、 基于互惠原则的所有权和义务 046
三、 社群、依赖性和所有权的义务 050
四、 本体论基础:社会论题 051
五、 对社会论题的补强 058
六、 义务的分类 061
(一) 一般义务 061
(二) 特定义务 063
(三) 财产所有权人及其特定义务 064
七、 “为什么是我?” 068
八、 所有权义务和财富再分配 074
九、 寻找正确的隐喻 075
十、 所有权、义务和社群 081
第三章 社群的概念和各种类型的社群 083
一、 社群的阴暗面 085
二、 作为制度的社群 089
社群和社团 090
三、 以地域术语确认社群的边界 091
自我地域性社群的同心圆 092
四、 公司所有权人 109
五、 社群的阴暗面———重新考虑 110
第三部分 义 务
第四章 代际社群 115
一、 真的存在代际义务吗? 117
二、 义务是否存在于代际社群? 121
回顾:对过去世代的义务———依赖性与超越生命的项目 121
三、 超越生命的项目 122
四、 超越生命的项目和依赖性 124
(一) 死亡之手问题 125
(二) 预期受让人是否有义务接受超越生命的项目? 128
(三) 展望:对未来世代的义务与互惠形式 130
五、 对未来和过去代际社群义务的实质内容 133
将善传递下去:一般义务和必要的背景条件 133
六、 集体义务的基础 135
(一) 集体行动问题及其他经济理据 135
(二) 基于契约的义务 137
(三) 依赖性 139
七、 对更遥远未来代际社群的义务 142
我们对未出生社群义务的偶然性 145
第五章 土地赔偿的复杂性 148
一、 复杂性的三个来源 150
(一) 时间 151
(二) 土地 159
(三) 民族 163
二、 分配正义 174
(一) 归还的幻象 175
(二) 再分配的复杂难题 177
第六章 排他权 184
一、 昔日美好的排他权 185
(一) 普通法上的基线 186
(二) 普通法上的公共信托原则 187
二、 不断扩大的公共进入权:以新泽西州为例 188
三、 扩大公众对海滩的进入 194
海滩进入权的扩大 194
四、 信息成本理论中的排他权 196
五、 排他权与人类繁荣 205
六、 方法论 213
七、 在不可通约的善中作出选择 217
第七章 征收与征用 224
一、 公共用途要求 226
二、 凯洛案和人类繁荣 228
三、 从比较视角看凯洛案 230
四、 后果论的推理 232
(一) 后果论的形式 232
(二) 将财产价值和财产类型联系起来 238
(三) 能力、价值和资源 240
五、 重新审视凯洛案 241
第八章 建筑、艺术和精子:销毁权和保护义务 246
一、 销毁权的案例 247
二、 历史保护与人类繁荣 251
三、 艺术品的销毁 265
四、 人类生殖材料的处置 276
第九章 种族与财产 286
一、 机构:乔治城大学的义务 290
二、 个体:个人在何时及何种程度上对非裔美国人负有义务? 308
第十章 无家可归和其他系统性住房问题 319
一、 三类住房问题 320
(一) 无家可归 320
(二) 被驱逐 324
(三) 丧失抵押品赎回权 332
二、 解决住房危机和其他影响房地产的结构性问题:人类繁荣理论有何贡献? 339
参考文献 347
索引 373
译后记 391
财产与人类繁荣
重构现有财产权理论框架的重要著作

〔美〕格雷戈里·S.亚历山大 著
蔚泽洋 于梦瑶 译
本书是财产法基础理论的重要作品,也是了解美国财产法理论发展状况的最新资料,为人们理解私有财产的道德基础提供了新思路:相比于任何单一的道德价值,人类繁荣才是财产的道德基础。
本书回应了历史文献和现代社会中各类重要的财产问题,包括:什么情况下政府征用财产是合法的?历史建筑的主人是否可以随意处分它?从人类繁荣的视角如何解决当前的各种住房问题?
本书共有三部分十章,全面系统地阐释了“人类繁荣才是财产的道德基础,所有权蕴含着固有的社群义务”这一重要学说观点。第一部分为第一章,介绍了人类繁荣的概念,并指出其与福利的区别与联系;第二部分包括第二章和第三章,全面介绍了所有权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所有权人与社群成员的关系;第三部分包括第四章到第十章的内容,具体论述所有权的固有义务,依次系统回应了所有权人对社群成员义务的代际关系、土地补偿、排他权行使、土地征收和财产征用、对特殊财产的权利限制、种族问题和系统性的住房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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