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4日,中国法学会发布了《中国法学会2019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截至11月4日,共收到申请书480份,其中有效申请458份。11月5日—12月2日,中国法学会严格按照《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组织69位专家进行了两个阶段的通讯匿名评审。12月2日,在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同志的主持下,在学者代表清华大学法学院高其才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曹明德教授的监督下,召开课题立项定评会,严格按照两个阶段专家评审总分确定了中国法学会2019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拟立项名单。其中,重大课题2项、重点课题5项、一般课题18项、青年调研项目5项、基础研究重点激励项目2项、西部扶持项目3项。
本年度课题评审工作严格按照《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采取了以下步骤和方法:
1.评审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均采用专家通讯匿名评审方式。第一个阶段为内容评审,评审指标主要涉及申请人对选题价值的理解、研究内容及可能的创新之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等;第二阶段为基础评审,评审指标主要涉及研究团队尤其是主持人的研究能力、在课题申报相关领域已有的研究成果、研究计划和成果形式等。
2.每个课题内容评审阶段和基础评审阶段的评审专家各为3人,两个阶段的专家原则上不交叉。除了学术造诣和学术公心等遴选条件,遵循回避原则,评审专家一般不由法学院校和实务部门负责人担任。
3.内容评审阶段评分排名前50%的,进入基础评审阶段,其余淘汰。
4.评审总分由内容评审和基础评审两个阶段的评分构成。内容评分占65%,基础评分占35%。
5.在中国法学会分管会领导主持下召开定评会,以专家评分为基础,结合选题价值,提出拟立项课题名单,报学会党组会议审议确定。每一项课题的全部申请书按评审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排名第一的予以立项。
6.评审过程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请拟立项课题主持人准确填写《中国法学会2019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拟立项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后,于2019年12月16日之前快递至: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东路4号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学术研究处曹菲、姚国艳收,邮编:100081,电话:010-66173342 55623536
公示期为2019年12月12日—12月1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我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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