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2018年度第一批、2017年度第二批课题成果结项鉴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11 来源:中国法学会研究部

中国法学会2018年度第一批、2017年度第二批成果结项鉴定工作已于7月2日结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我会于2019年8月26日发布《中国法学会2018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结项通知》和《2017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第二批结项通知》,并通过邮件方式通知了每一位课题主持人。截至2019年12月底,共收到258项招标课题结项申请。其中,2018年第一批课题162项,2017年第二批课题   96项。

2020年4月25日-5月22日,我会根据《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对申请结项的课题成果最值了形式审查和专家双向匿名通讯鉴定,258项课题成果根据学科分为18组,每份成果均由3位相关领域专家逐项打分并出具鉴定意见,共54位专家参加了鉴定工作。6月17日,在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同志主持下召开课题成果鉴定等级定评会。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曹明德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张生教授全程参与并监督定评会。定评会严格根据专家的评分和鉴定意见确定鉴定等级。各组排名在前10%(含10%)的为“优秀”,排名在10%以上至35%(含35%)的为“良好”,其余为“合格”,其中两位专家评分低于60分且总分低于180分的为“不合格”。最终鉴定等级为“优秀”的课题32项(占总数的12.4%),鉴定等级为“良好”课题68项(占总数的26.36%),鉴定等级为“合格”的课题155项(占总数的60.08%),鉴定等级为“不合格”的课题3项(占总数的1.16%)。7月2日,中国法学会党组会议审议同意鉴定结果。

经研究,按期结项且鉴定等级为优秀的7项2018年度自选课题(见附件6),每项给予2万元后期经费资助。请课题主持人填写回执(见附件7)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0年7月17日前快递至: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4号中国法学会研究部1317办公室收,邮编100081,电话010-66173342,以便及时拨付经费。

鉴定等级为“不合格”的3项课题,课题组应当对研究成果进行修改,并于2020年10月30日前提交修改后的研究成果。修改后经再次鉴定仍不合格的,我会将最终做出“不合格”决定,并通知主持人所在单位,剩余经费不再拨付,课题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请我会课题。

联系人: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姚国艳

联系电话:010-66173342

 

附件(点击下载):

1.中国法学会2018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第一批结项鉴定结果.xlsx

2.中国法学会2017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第二批结项鉴定结果.xlsx

3.鉴定专家名单.docx

4.评审专家承诺书.doc

5.通讯鉴定表.doc

6.优秀自选课题后期资助名单.xlsx

7.优秀自选课题后期资助回执.docx


 

                             中国法学会

                           2020年7月2日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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