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结项程序及要求》,现对2015年逾期未结项的课题做撤项处理。
(撤项名单见附件)
撤项后不再拨付第三批经费,被撤项课题主持人3年之内不得申请“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课题。对于撤项情况严重的课题管理单位,我们将限制下一年度申报课题数量。
联 系 人:郑丽娟
联系电话:010-65152738
司法部政府法制研究中心
2021年1月18日
根据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结项程序及要求》,现对2015年逾期未结项的课题做撤项处理。
(撤项名单见附件)
撤项后不再拨付第三批经费,被撤项课题主持人3年之内不得申请“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课题。对于撤项情况严重的课题管理单位,我们将限制下一年度申报课题数量。
联 系 人:郑丽娟
联系电话:010-65152738
司法部政府法制研究中心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