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志远,1975年出生,安徽贵池人。1992年9月至1999年7月,在安徽大学法学院就读,先后获得法学学士、硕士学位;1999年9月至2002年6月,在苏州大学法学院就读,获得法学博士学位。2002年7月毕业留校任教至今,2005年4月晋升副教授,2009年6月破格晋升教授。现为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系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兼任中国行政法学会理事、江苏省行政法学会常务理事、苏州大学法学院图书馆馆长。主要研究领域为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民营化与政府规制,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法学》、《法商研究》、《比较法研究》、《法学家》、《现代法学》、《当代法学》、《行政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七十余篇,二十余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校文科学报学术文摘全文复印或转载。先后出版个人学术专著《行政行为效力论》、《行政诉讼类型构造研究》、《行政诉讼法前沿问题研究》,与导师杨海坤教授合著《中国行政法基本理论研究》、《中国特色政府法治论研究》等。独立主持完成司法部、中国法学会、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法学会等科研项目六项,科研成果曾获司法部第二届法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江苏省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及其他市厅、学校级奖励十余项。曾经赴美国、韩国作访问学者或从事学术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