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泽勇,1975年生,河南商城人,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1997年在河南大学政治系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2000年在河南大学法学院获得诉讼法专业硕士学位(导师章武生教授),2003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得诉讼法专业博士学位(导师江伟教授)。博士毕业后回到母校河南大学法学院工作,此后一直担任该院诉讼法学科和诉讼法专业硕士点带头人。2004年11月-2006年9月,在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合作导师陈桂明教授)。2006年9月-2007年9月,受中国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在德国弗莱堡大学访问研究。2008年8月-2010年4月,受德国洪堡基金会资助,在德国康斯坦茨大学和(汉堡)马克斯-普兰克国际私法与比较私法研究所访问研究。2004年获得霍英东青年教师基金奖;2005年获得中国诉讼法学会青年学者优秀科研成果奖论文一等奖。自1998年起,先后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法律科学》、《现代法学》、《法商研究》等刊物、集刊、文集独立或与导师合作发表论文、译文40余篇;出版译著一部;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福特基金会项目若干。主要研究方民事诉讼法学,倡导并且践行一种既有广阔理论视野,又能直面中国法律实践的民事诉讼法学研究进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