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华琳,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副院长。兼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领域:行政法总论、比较行政法、政府规制、医药卫生法、网络与信息法。
兼任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药品监管科学政策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战略研究院特约研究员等,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出任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下属研究机构的特约研究员或客座研究员,天津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天津市食品安全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出任《行政法论丛》、《中国药事》、《中国医学伦理学》等杂志编委会编委。
在《中国法学》《管理世界》《中外法学》《清华法学》《政法论坛》《法律科学》《比较法研究》《环球法律评论》《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学评论》《法学》《政治与法律》《中国行政管理》等学术期刊发表文章八十余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等收录或转载近二十篇。
专著《药品行政法专论》获中国法学会“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二等奖。出版《牛津规制手册》《创设行政宪制:被遗忘的美国行政法史》《规制及其改革》《打破恶性循环:政府如何有效规制风险》《美国公用事业的竞争转型》《偏颇的宪法》《宗教与美国宪政经验》译著七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药品安全监管的行政法研究”、“合作规制的行政法研究”,主持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农业农村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项目三十余项。
入选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天津市师德先进个人、南开大学百名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曾于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进行访问研究。参与《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修改或制定的部分工作,参与若干行政法、政府监管的法律和政策咨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宣讲团成员。